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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今天晚上回来看到这个帖子的回帖,心里很着急。。。想要劝阻,自己却说服力不够的感觉。
本来以为经过这么多人的现身说法和理智分析,赞同举灯牌的一方会好好的重新考虑,没想到如今看来意志更加坚定了|||
其实猫姐的心思我很了解的,她为了这次的出行也作了很多的努力,甚至比我们更繁琐、更担心的在办理很多手续,所以我并不觉得她有什么错,出发点完全是正确的,希望让官方都可以注意到中国后援团的到场和支持!!
但是,这次提出的表达方式 的确有欠稳妥。
大道理我不讲了,楼上各位和2楼的我讲了很多,实例也举了不少,希望大家不要无视就好~~
我就是想告诉大家万一搞砸后的状况,作为自己将亲身参与现场,面对可能产生的压力的我,实在是无法轻松的说出“请加油!”这样的话OJZ|||||
请大家想一想,“让我们任性一次”,这样的想法到底要如何去实现?我们可以说就这一次机会,而这次机会竟然就要留给传说中的“任性”么?
任性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最严重的,当场被工作人员警告,可想而知的尴尬,如果被请出场外的话,临走谁都会看到灯牌上“ZHONGGUO”的字样吧。。。对不起 我还是爱国的,到时候我连钻地洞的勇气都没有了吧|||
其次,就是日饭一般当面不会很直接指出的,而当我们回国后 BBS和博客上都在责怪我们当天的失礼怎么办?要怎么挽回呢?就算是道歉的话,也已经被人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这样的状况出现后 不要说是让官方注意到我们 回避还差不多,就连日饭都会讨厌吧 = =
之前大家送花篮之类的努力留下的好感 都付诸流水。。。

前面也有很多人在这个帖子里提到了,NAO的公演上没有出现过类似张扬的道具,我们入乡随俗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
去听NAO桑的音乐会 当然得尊重他和他们国家的秩序,毕竟不是“我型我秀”!!

---------- by 一个忐忑不安迈向9.0会场的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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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我实在忍不住

为什么,你们在提反对意见的时候,不好好看看猫姐说的话,

她很清楚地说了,在带牌子进会场之前,会仔细地询问过工作人员能不能举,如果现场的工作人员不允许,她当然不会拿出来用。

我想说,猫姐的年纪也不小了,虽然很热情,但不是不懂事的小姑娘,一定是将事情考虑周到以后才会做出的决定

大家都怕灯牌的事情被工作人员阻止以后被警告或者被请出场,很难看。难道猫姐不怕吗?那是她自己花钱去看的演唱会,和论坛里的很多人一样,也是第一次去看NAO的演唱会,并且以她的个人情况来看,也许这也是最后一次。这样难得的一次LIVE,她难道想被请出去吗?

再说日饭有可能会抱怨的问题。猫和珊瑚都一再地说了,牌子不会做的太大,不会举过头顶,只拿在自己的胸前难道也会阻挡到后面人的视线吗?

猫姐的坚定,是她不想放弃这次机会,既然说是机会,只是想要不失去成功的可能性,当然,前面有香港朋友说了,8.0的现场有写明了不能带任何发光物进场,如果猫姐在9.0的现场也看见这样的明文规定,她当然也会遵守,也不会把牌子再拿出来。只是,在看到这个规定,在现场的工作人员没有说不行之前,我们先准备着这个道具(猫姐甚至愿意自己出钱制作的道具),去争取那哪怕是1%的可能性都不可以吗???

有反对票很正常,大家都在为这事情的可能性考虑。可是,你们为什么不能够好好地看看赞成者说的话呢??
一味地觉得这是个类似与选秀明星饭才会做出的幼稚决定,一味地觉得我们这样是丢了中国饭的脸,甚至丢了NAO的脸。会不会太过分了一点?????

以上,是一个去不了9.0现场,出不上任何力,本没资格说话,但实在有点抱不平的人的一点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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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1楼北京猫于2009-06-21 14:59发表的:
dm_s请放心,如果支持一方占了多数,最终能否在场内使用,我会提前问询过现场的工作人员再拿出来

至少请大家认真读过别人的贴子再开腔说话,可以吗?!

1.入场前会先问询过会场工作人员的,同意才会举!

2.会控制灯泡的亮度!

3.不会举超过肩膀!

4.并非举全场,只在歌曲间歇或返场非直人在唱歌的时段才会举一下下!

以上几点我这几日不知再反复强调了多少次,看来还是被无视了!

那些觉得我是在喧宾夺主,哗众取宠的直饭,我也懒的再解释!

很高兴看到有之前去过直人演唱会的直饭给予的意见,了解了大家争论的焦点还是集中在“发光”这个问题上,那好,现在改成不发光的手牌,试问之前以提出会影响周围日饭而很困扰的伙伴们是否可以考虑帮忙举牌了呢?当然,我没有资格强加给你们什么,独乐乐无可厚非,但崇尚“众乐乐”的我对不住了!

在此,我要特别感谢马来西亚的LILY姐和香港的雅明欣,上海的微粒,毕竟没有你们的支持,我一人还是孤掌难鸣,谢谢你们的理解与支持!我会改做不发光的手牌,第一天就有劳LILY姐和雅明欣,第二天我和微粒接力^ ^
“萤之光”这把钥匙,打开了一扇名为“藤木直人”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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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件可能不相關的事

2002年我和一些裴飯去他拍冬季戀歌的現場探班
等了好幾個小時他戲拍完了之後
經紀人告訴有台灣的粉絲來看他
他非常親切的走過來和我們說了幾句話
就在他說完的當下
我旁邊一同前去的朋友
忽然一個箭步衝上前把他欄腰抱住
我當時嚇到了 裴先生似乎也受驚了
不過他還是保持臉上的笑容
我趕忙把朋友拉開
然後大家和裴說了掰掰
他就離開了

當晚回到飯店 我上網看到一些在場的韓飯在他的官網上留言寫了那一幕
回應的有的人表達不滿
也有人盛讚她的勇氣敢那麼做
不過 唯一讓我朋友感到不爽的是: 韓飯都稱她'阿朱媽' 就是'大嬸'的意思
而她當時才24歲

事後我問她為什麼那麼做 都沒考慮過後果嗎?
她說: 當裴在面前說話時 她突發想那樣做 因為想到以後可能再沒有這麼好的機會了
多年後她對自己曾做的事一直津津樂道
我也對自己當時沒趁亂抱上去有小小遺憾 哈哈


我只想對貓說: 如果都考慮過了 覺得不會後悔 那就按照自己的心意走吧



P.S. 不過我投反對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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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4楼daphne于2009-06-23 11:22发表的:
說一件可能不相關的事

2002年我和一些裴飯去他拍冬季戀歌的現場探班
等了好幾個小時他戲拍完了之後
經紀人告訴有台灣的粉絲來看他
.......
嘿嘿,就和我有过一样的历史,所以经常在cafe看到你哈,甚至还发帖子。不过我的历史不是勇sama...是他曾经的一个同事。。。。。。

猫姐的话其实我们并没有无视,大前提会说问过工作人员得到许可后再作出行为,但是感觉到无需问,这种发光的一定不可能得到允许带进去的,一些去过的亲也说明了外面的告示,证实了一些观点,也是对事不对人,可能担心和着急了!也表示大家的关心和团结,不然不会说一些忠告。

忽然看了直人2005年的《搞什么》采访,他说到了台湾发现有人尾随跟着他的保姆车,这是在日本所不曾见过的,他就替粉丝担心了,觉得这样好危险的。好吧,看到喜欢的人然后追随着他的行踪在我们看来不是最平常的事情么,但是在日本人眼中,就是从来没有遇到过的事情。

举发光灯牌也是一样的道理,所以今天很高兴收到消息,说改举不发光的牌子,不过根据图片来看,他们站的是在两楼吗?两楼的幅度尤其是武道馆的设计要大大比1楼的坡度大多了,于是他们举起来对后排还是有影响的但是影响有限,但是一楼的大家手上貌似最多一起挥动手帕的时候会举起来。

所以我的原则,先是咨询检查的工作人员,所制作的那些不发光的道具能不能带进去举,如果可以,那么在东京国际,第一天正好在两楼,所以举的话不过头顶就可以,第二天在一楼,啥都不举。因为我的意识中,第二天在一楼应该都不能举的,所以如果第一天能举,第二天同样还是要问过。

当然我的建议,我是想去买一些(哪怕私人腰包都无所谓),买一些中国特色的纪念小物品,送给现场的日饭(世界各地直友),再去做一些粉丝的名片,正面写上论坛地址(如可),自己的姓名ID,联络方式MSN,和博客的地址,背面画一些Q版的直人画像印上去,名片体现些中国特色,然后服饰我们可以去买一点统一的地方特色中国特色衣服穿着,那么无需要举任何东西,都知道我们来自哪里了。衣服上面别上一些可爱的徽章,比如大象。。。

实际上,我这个人说到底,其实就是胆子小,心眼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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菇子既然已经有想法了,那就尽快付诸实施吧,离出发的日子已经不到一个月了,咱们各自行动,东京会师 [s:23]
“萤之光”这把钥匙,打开了一扇名为“藤木直人”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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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恭喜貓姐手續全部搞定!
我們的也快了,25天后,東京國際見哦~~~~~! [s:23]

今天下午得知这次“點燈”事件已經順利的折中解決,心想自己也是長了不少見識,要知道我以前都不會這麽研究入場守則汗;;;
在這裡要回答一下木木提的,不是說無視了貓姐說的,是想從一開始就避免出現这個狀況,畢竟看她一個人帶這麽多東西 我們好意思不幫一把麽?對於去到現場去的人立場也很尷尬的|||嘛。。。現在可算好了 ̄▽ ̄

另一方面,我和茄子從上週末開始制定了一些小小的交流計劃,就是為了哪怕小小的也好,擴大中國後援會的知名度~~ 希望到時候可以成功吧~~!(也歡迎有想法的同學給我們提點方案哦)

就醬紫 期待7/18,7/19號的相聚吧~~各位都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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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到异国看LIVE。什么规矩都不懂,需要学习。一切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意思办。

记得2007年滨崎步第一次到上海大舞台开个唱,好多观众的SD卡、CF卡被没收。演唱会结束后不少观众追到后台门口吵着要储存卡,结果是拿不到。当天演出前,广播有说:请各位观众不要录音、录象、摄影。既然不遵守规定,受罚也是必然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工作人员不同意带牌子进场,就全神贯注欣赏演唱会吧。

本人追星疯狂举动:
2004年夏天,在香港,跟一些朋友乘TAXI跟SAMMI的保姆车。TAXI司机默默跟在后面,未破坏交通规则。结果,演唱会庆功PARTY在我住的破酒店对面。于是,乖乖等在门口。最后,终于如愿见到SAM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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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已是一個不敢舉牌的人, 覺得有點難為情

(如果是大家一起揮動螢光棒之類, 我就一定加入, 太有氣氛了)

但我不反對別人舉牌, 最重要是....不阻礙後方的觀眾, 這是一種支持的表現

當然, 如果先問清楚工作人員, 可以才舉....而且你們還說不舉髙....那有甚麼問題

如果不可以就放棄, 最多只是損失製牌的金錢, 沒有甚麼大不了

回這貼之前, 我特地在網上翻看 F4 在日本2008年的演唱會片段

不知多少粉絲舉牌, 當然面積不大, 大過手掌小小, 有螢光, 有反光, 有燈泡, 螢光棒超多

不可否認, F4 的歌迷來自各方, 絕對不只是日本粉絲, 但那是日本場地啊!
惟有用心才能辨識事物的價值,光憑肉眼是看不到事物的精髓的------聖艾修伯里(Antoine de Saint-Exupery)小王子(The Little Pr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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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北京貓

如果妳已決定要舉牌
千萬別再詢問場邊工作人員
因為答案一定是"不可以"的機率較高
另外牌子要事先藏好
(最好還是可折疊或面積不大的)
在很熱鬧的時候可以拿出來秀一下
不要全場拿著(一定會被工作人員發現)

其實很多歌迷們都會在演唱會場做出很多舉動吸引直人的注意
只要注意不要給周圍的人帶來困擾即可

另外黑衣人不會把歌迷請出場
(至少直人的演唱會並未發生過)
頂多就是一直來妳身旁"關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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